发布时间:2025-04-05 06:15:42 来源:行业动态网 作者:诗然
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,1月5日,在重庆的一家动物园里,一个人无缘无故拿着整瓶可乐,砸向熊猫兰香的头部。据当事人说,当时听到一声巨响,这肯定是一整瓶可乐,而不是一个空罐子,也就是说,这么一整瓶可乐是有可能对熊猫造成伤害的。再说,熊猫是我们的国宝,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,它那么可爱,你无缘无故砸它干什么啊?在游客斥责了他以后,他还不知道悔改,说一群人围着攻击他,最后,这名男子自己报了警,被警察带走了。我觉得这名男子的行为,已经不是素质问题了,应该已经涉嫌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。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分为下列三种:警告、罚款、拘留:1日以上,15日以下。这名男子的行为,我觉得够得上行政拘留了吧,作为一个成年人,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。不可以砸熊猫,也不可以砸人和任何小动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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